北海市天然资源局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建造用地规划区分的公示(北天然资布〔2024〕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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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天然资源局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建造用地规划区分的公示(北天然资布〔2024〕16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等法律规定,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向我局请求拟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坐落湖南路以东、北部湾东路以北用地进行规划区分,现将用地规划区分计划向社会公示。如有关部分及好坏关系人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请求。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区分。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于2009年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北国用(2009)第B17635号),用地上积60843.80平方米,用地坐落湖南路以东、北部湾东路以北。现拟用地区分为2块用地,地块一:区分后用地上积为45431.54平方米(以终究换发不动产证件为准),地块二:区分后用地上积为15412.26平方米(以终究换发不动产证件为准)。
公示期间如好坏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定见表述,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内提出书面定见或听证请求(署实在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邮递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3号北海市天然资源局具体规划办理科,注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建造用地规划区分反应定见”字样,邮编:536000。为确保反应定见的实在有效性,以上定见或主张及相关资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好坏关系人签名)。逾期视为无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