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逛超市的朋友会发现,每隔一段时间,超市里就会出现各种买一送一的捆绑销售活动,最常见的便是牛奶、火腿肠等食品。很多细心的市民会注意到,那些以捆绑销售的食品往往将要到期。这样一个时间段,超市会把临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在一个区域,降价对消费的人进行销售,捆绑销售现已成为商家最常用的销售方式之一。不少市民提出疑问,对于将要到期的食品这样做才能够放心食用吗?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是真正的优惠吗?近日,记者对高密市区部分超市进行了探访。
前几天在超市里买了一捆促销的牛奶,原价是 9.8元一大包 ,买一送一后两大包才9.8元,因为觉得实惠就买了。因为购买的时候产品用透明胶带绑在一起根本就找不到生产日期,赵先生也没拆开查看。“我寻思着在超市里放的东西肯定放心,就痛快地拿了四包。”市民赵先生说,他回家打开胶带看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 ,才发现还有5天就要过期了。“早知道差这么几天就过期,就不买这么多了,现在喝都喝不完。”赵先生有点懊恼地说。
3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高密市人民大街的某超市内,发现超市内打折促销的产品中差10天到一个月过期的很常见。其中,某品牌牛奶的促销区,买一送一的牛奶产品上面清晰地写着生产日期是2013年2月3日,产品上标注的保质期是45天,如此算下来,还有一天就过期。对这种的产品,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将要到期的产品旁边都会有专门的服务员,提醒购买的市民,此产品将要到期进行促销活动,以便市民了解情况下购买。”
随后 ,记者走访了位于高密市区的另外两家超市,发现对于将要过期的产品 ,超市都设置了一个“临界食品专区”。不时有路过的市民拿起货架上的食品选购,并将食品放入购物车内。在一处火腿肠专卖处,一名市民正在选购货架上的食品。该市民说:“我东西都会特意先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会选生产日期近的东西,虽然一些临界食品价格实惠,但如果在保质期内不能消费完,买了就放坏了也是浪费。”
“这些产品一般卖得不错,都是临近过期十几天的时间开始处理,一般都是买一赠一,有些市民还专门来买这样的特价产品,因为比平时便宜不少。”超市工作人员说。
随后 ,记者从高密市密水工商所了解到 ,国家工商总局曾于2007年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但是 ,《意见》却并没有说明多少天到期才算“临近保质期”,也没提供“集中”和“醒目提醒”的具体方式,导致有关部门在对商家做监督时很难拿出过硬的规则条例。
据了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时,有充分了解商品的价值、品质和保质期的权利。超市销售快过期的食品,不仅低价引诱,还故意隐瞒保质期,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