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ShoeOptionorOver-AllotmentOption),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承销总干事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能保护30天。绿鞋机制,也被称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它是发行人授予承销总干事的一项选择权。简单地理解“绿鞋机制”就是相当于“护盘机制”。当在公司上市之后,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如果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波动,比如突发事件、非理性的散户抛售、 对冲基金套利以及 因为连续下跌产生的向下惯性,这对于新上市的公司来说是极为不利的,有破发的风险。这时,承销总干事就能够最终靠这个绿鞋机制来稳定股价,但他有一个有效期 ,只能是在上市后30天内。
对于获得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承销总干事来说,它可根据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报销数额15%的股份,而这里的承销总干事可能是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能实施这-机制的前提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需要在4亿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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