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洋:我是一家机械加工公司的员工,5年多前被单位招聘为电焊工,我的劳作合同是2014年11月25日到期。本月初,公司告诉我因电焊事务少,将于3月底与我免除劳作合同。前段时刻我一向感觉不舒服,期望公司能为我进行工作健康查看,假如没有查出问题再免除劳作联系,但单位不同意,称上一年5月我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员工体检,没有查出患有工作病,现在还不到一年,无须再做。请问:单位的说法正确吗?
陈国柱:在卫生部公布的《工作病损害要素分类目录》中,机械工业中的手艺电弧焊、气体维护焊、氩弧焊、碳弧气刨、气焊等作业,被列入或许会引起电焊工尘肺的工作病目录中。《工作病防治法》规则,对从事触摸工作病损害的作业的劳作者,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则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工作健康查看,并将查看成果照实奉告劳作者。工作健康查看费用由企业承当。工作健康查看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承当。
这就是说,机械加工公司上一年5月安排员工体检,归于您在岗期间的健康查看。现在单位计划与您提早免除劳作合同,虽然与前次体检时刻相隔不到一年,但按法律规则,公司仍要为您进行离岗前的工作健康查看,这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因为《工作病防治法》规则,对未进行离岗前工作健康查看的劳作者不得免除或许停止与其缔结的劳作合同。一起《劳作合同法》也要求企业,对从事触摸工作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工作健康查看,或许疑似工作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劳作者自己或许额定付出劳作者一个月工资与其免除劳作合同。所以,单位的说法是过错的,您可要求公司为您进行工作健康查看,若公司不同意,您可向劳作部门进行投诉。